日前,經山東省委批準,山東省紀委監委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、副主任鄒川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鄒川寧喪失理想信念,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金、消費卡,違規接受宴請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;底線失守、執法犯法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、土地使用權獲取、案件審判和執行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鄒川寧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鄒川寧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終止其青島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