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:日前,經青島市委批準,青島市紀委監委對青島城市建設投資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、總經理臧毅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臧毅杰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抗組織審查,參加迷信活動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,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、車輛,違規出入私人會所;利欲熏心,甘于被圍獵,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權錢交易,為他人在項目承攬、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財物。
臧毅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青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青島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臧毅杰開除黨籍處分;由青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