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山東省委批準,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展西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展西亮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違反組織原則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;失守廉潔底線,違規收受禮品、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利用原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;違反工作要求,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;貪婪無度,退而不休,“靠金融吃金融”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辦理、入股投資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展西亮執紀違紀,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展西亮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