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濟寧市紀委監委消息:日前,經濟寧市委批準,濟寧市紀委監委對嘉祥縣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高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高輝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動;違背組織原則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無視群眾紀律,向群眾攤派費用,加重群眾負擔;毫無紀法意識,廉潔底線失守,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,貪婪無度,侵吞公款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、企業經營、職工錄用、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高輝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、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濟寧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高輝開除黨籍處分;由濟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